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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高新区(新市区)财政局的委托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对高新区(新市区)公安分局便民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,招标方式为:邀请招标。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:
1、招标公告发布时间:2016年9月26日
2、招标文件编号:XJTF(YQ)2016ZF02
3、招标项目名称:高新区(新市区)公安分局便民服务站设备采购项目
4、招标代理机构名称: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
5、采购单位:高新区(新市区)公安分局
6、招标内容:第一包:警用电子设备、第二包:警用装备、第三包:被装、第五包:办公家具(木质)、第六包:办公家具(铁制)、第七包:接待台、第八包:警用系统、第九包:办公设备、第十包:电器设备
7、开标时间:2016年10月21日下午16:00(北京时间)
8、开标地点:乌鲁木齐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
9、评标专家:傅长江、王辉、杨秀莲、章新雪、吴莹莹
刘厚晓、王勇、马莺、李宗成、高秀芳
10、中标结果如下:
中标内容 |
中标单位名称 |
中标金额(元) |
第一包:警用电子设备 |
湖南中信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|
¥213052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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